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货物类型)计取,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2.01分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捌仟陆佰肆拾伍元整(¥8645.00);02分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零肆拾伍元整(¥60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lb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3.谈判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址:来宾市爱华路8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桂中大道东251号中汇金融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黄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单位:******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