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SS_CQ_2024_S_3111
报名起止时间:******01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2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密山市兴凯镇兴农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密山市兴凯镇兴农村
采购类别:货物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朴允建
企业性质:集体 项目周期:10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集体
预算价格:127205.00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意向供应方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130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采购沙石料约1957方,统一运送到兴农村农田道路指定位置,所使用的机械车辆人员由乙方负责。沙石料质量要达标(沙石料不能含土) 沙石料要求为中粒,平均粒径为0.25mm-0.5mm的料石。统一由施工方运送到兴农村农田道路指定位置。 交易成交价2%服务费由成交者承担。 注:审核人选择“金鹏聪”。
备注:项目具体情况及报名联系方式******535《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竞价时间截止,所有参与的意向供应商,在竞价期间皆无任何递价操作,致使竞价项目流拍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将所有参与此项目竞价的所有意向供应商的保证金返还至意向供应商保证金汇款帐户, 1.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二是注明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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