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勃利鸡东界至鸡东鸡西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ZB-2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勃利鸡东界至鸡东鸡西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18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鸡东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鸡东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鸡东县兴农镇。
2.2建设规模:项目起自鹤大公路K260+382.547勃利鸡东界处,沿旧路向南布线,上跨鹤大高速,经兴农镇、四海村,止于鹤大公路K284+154.233鸡东鸡西界处,全长23.767公里(其中,改扩建段21.617公里,路面改造段2.15公里)。
全线设置中桥169.82米/2座(均为拆除新建)、小桥61.54米/2座(利用27.5米/1座、拆除新建34.04米/1座),涵洞52道(利用4道、新建48道)。主线上跨分离立交桥268.2米/1座(拆除移位新建),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7处,养护道班1处,交通量观测站1处,汽车停靠站2处(4座)。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260+382.547~K271+832、K273+982~K279+600一般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K271+832~K273+982路面改造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K279+600~K284+154.233越岭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
2.3最高投标限价:******.23元人民币。
2.4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总工期730日历天,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为签订合同日期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如有其他约定,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房建工程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J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含有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注: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
监理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BMWebSite/)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最终汇总上传文件时报价正常填写。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鸡东县城建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副6号动漫基地F座2单元4086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